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强化警示教育,现将近期问责的2起工程建设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01
区公路管理站站长徐敏洪等人履职不力问题
2020年4 月至11月底,上广公路提升改造三期(续建)工程基本建成并 投入试运行。试运行不久后,沥青路面就出现多处破损、坑槽等质量问题,且长期未整改到位,造成不良影响。区交通局作为建 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,在施工建设过程中,对工程项目标后监管不力,未正确履行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责任,未按照规定对涉及 工程质量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严格管理,未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,未对路面破损整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便同意施工方组织整改施工。徐敏洪作为项目现场管理负责人,对此负有直接责任,区纪委对其立案审查;区交通局工作人员潘卫华作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,负有直接责任,受到诫勉谈话处理;区交通局局长李剑波受到批评教育处理。
02
区市政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纪辉宇等人履职不力问题
为了20年10月至2021年1月,裕丰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基本建成并通车试运行。试运行不久后,该项目就出现机动车道路面多处破损、非机动车道部分沥青道路起伏凹陷、害井盖高出路面或下陷等工程质量问题,且长期未整改到位,造成不良影响。区市政集团作为项目代建单位,在施工建设过程中,存在对监理单位监管不严,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监督不到位,对工程原材料质量把关不到位等问题。纪辉宇作为该项目总调度人,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,区纪委对其立案审查;区市政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陈宇作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,负有直接责任,受到诫勉谈话处理;区市政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邓国华及总经理韩朝春,受到批评教育处理。
上述两起工程建设领域失职失责问题的发生,反映出少数单位党委(党组)政治站位不高,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尽心尽责,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违规问题未能及时叫停纠正;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,责任意识不强,没有站稳人民立场,对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把关不严,致使新建成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区纪委对区交通局、区市政集团予以全区通报。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单位党委(党组)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,认真查摆纠治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和失职失责问题。项目建设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,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,真正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,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、痛恨什么,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,以更大的力度、更严厉的措施发 现和纠治工程监管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,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