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,规范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,泉波镇向各村(居)下发了《泉波镇村(居)干部问责办法》的通知,该《办法》于2022年开始实施,由该镇纪委负责跟踪考核,纳入日常监督范畴。
该《办法》的运行规范了村(居)干部管理,进一步细化了应被问责的行为,明确规定了问责对象和问责程序,详细规定了问责方式和问责结果的运用,有效实现权责统一,惩教结合,为该镇纪委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。
“有哪些行为是不可以的,要如何规范工作,通过《办法》一目了然。”泉波镇村(居)干部纷纷表示。下一步,该镇将持续严格按照《办法》对村(居)干部进行考核问责,不断促进干部勤廉履职,以廉洁、扎实的工作作风服务群众,助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。